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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、厦门、海南、深圳公司注册条件对比发布日期:2024-09-22 浏览次数:

  近日,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上海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,根据此次意见稿要求,上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,与2016年发布的《上海市公司监管办法》相比,注册资本要求翻了一倍。

  事实上,与其他省市相比,在注册资本方面上海并不是最高的。厦门最新发布的《厦门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中,注册资本要求为3亿元;深圳则要求申请的公司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,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。

  1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,且为实缴货币资本,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。

  2、公司主要发起人应当为企业法人,管理规范、信用良好、实力雄厚,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,原则上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。

  3、公司应当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。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%。单个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%。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、质押,其他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、质押(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)。

  1、注册资本要求: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人民币;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人民币

  (1)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,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(合并会计报表口径);

  (2)近三年连续赢利,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(合并会计报表口径)。

  (4)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,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。

  (5)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,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,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。

  1、注册资本要求: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;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。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,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。

  (4)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,近3年在业务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税收管理、外汇管理、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;

  (6)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,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,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;

  1、注册资本要求:设立公司的,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,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,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,由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,严禁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。

 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作为公司主发起人(或最大股东)的,需要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,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%;近三年连续盈利,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(合并会计报表口径);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。

  在严格的监管政策下,各地公司注册门槛或将越来越严格,公司的数量势必继续下降,公司但淘汰了不合规的企业后,公司的市场也会更加规范,未来在国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大背景下,随之公司业务规模也将不断壮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