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5月31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(2024年5月31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(2024年5月31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(2024年5月31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因工作岗位变动,陈海燕同志请求辞去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:接受陈海燕同志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,并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版权声明:【泰州发布所使用的文章、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,因客观原因,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,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。】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